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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


从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上获悉,截止2011年10月底,全国共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共195家。目前我国已全面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
  
据了解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“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,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”的规定,国家认监委在2010年底颁布实施了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,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。该制度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,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,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重要意义。
  
此外,我国有机农业在保障食品安全、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  
据悉,为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,认真贯彻落实“十二五”规划中关于“绿色发展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”的要求,国家认监委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正大力推动以区县为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。2011年四川省西充县、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被授予“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/市”荣誉称号,进一步提升有机产业品牌价值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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